央廣網北京6月23日消息(吉林台記者薑欣)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為了培養學生的書寫能力、審美能力和文化品質,長春市教育局決定在今後小學語文學科的期中和期末考試中加強書法寫字的考核。
  規定要求語文試卷第一題為書法、寫字的考試題,考核總分數占試卷總分數5%也就是5分。具體要求包括:捲面整潔1分,握筆正確1分,姿勢端正是1分。“捲面整潔1分”由批捲教師來考核,握筆正確1分和姿勢端正1分由監考教師在監考過程中來進行考核,成績填在捲面“書寫習慣”一欄當中。書法水平和書寫質量共占2分,大體的要求是書寫的字體適中,大小得當,佈局適宜,書寫漂亮。
  對於“將漢字書寫加入到語文考試當中”這個舉措,接受採訪的家長和老師幾乎都表示贊成。一位四年級學生家長在聽到這個消息後連連稱贊。她說,“過去常說,字如其人,一手好字就像是一張名片,將‘寫字’加入到考試當中,這個措施非常的好。能夠促使孩子和家長共同加強對中國漢字文化的重視。”長春市第90中學的陳晨老師也說,許多學校一般都把“成績好、分數高”當作衡量教學質量的標準,往往忽視了學生的綜合素質的培養。如今出台這樣的舉措,會讓學校和家長更加重視孩子的書寫。吉林大學附屬小學的校長劉浩天認為,這個問題應該辯證地來看待,一些學校的書法課不能實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課時和教師等政策配套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單列出這樣一個課程就要耗費師資力量。吉林省的教育專家趙士英也表示,在中小學全面推進書法教育,師資力量急需“調配”和“培育”。她認為,現在中小學校園當中,能寫一手好字的老師並不多。目前需要建立中小學寫字教學教師專業成長機制。相關的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寫字教學教師的專業培訓,並且在考試評價標準上要做適當的調整。  (原標題:長春新規小學語文考試加考寫字 家長紛紛“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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